馬倩如鄧鐵軍
  本報訊(記者馬倩如)“領導力度‘小’、領導方式‘虛’、領導力量‘散’、責任意識‘弱’、責任落實‘難’、責任追究‘軟’,這是全省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在近日召開的山西省檢察機關落實“兩個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電視電話會議上,該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司直言不諱。
  楊司要求該省各級檢察院黨組要進一步明確院黨組、班子成員、機關各部門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機制,建立分類考核辦法,把黨組、部門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責任的具體工作列入考評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力、產生惡劣影響或發生違紀違法問題的單位或部門,取消評先評優資格,並追究相關領導責任。紀檢監察部門要緊扣強化對本院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以及上級院對下級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監督檢查這一抓手,抓住立與不立、捕與不捕、訴與不訴、抗與不抗等重點執法環節,管理人財物等重要部門以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項,加強執紀監督,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本報訊(記者鄧鐵軍)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召開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議,要求全區檢察機關切實把“兩個責任”落實到各項檢察工作中,以務實的作風落實黨組主體責任,以扎實的舉措建設過硬檢察隊伍。
  “主體責任就是政治責任。檢察機關要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各項檢察工作之中。”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檢察長崔智友要求。
  為此,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要求全區檢察機關進一步嚴明黨紀檢紀,進一步選好用好幹部,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落到實處,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持續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強化自身監督,加快推進檢務公開改革,讓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領導幹部要進一步做好表率,做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全面落實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責任,強化紀檢監察機構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化檢察幹警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和預防工作,緊緊圍繞領導幹部和執法辦案兩個重點,進一步強化對關鍵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把嚴格的責任追究作為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最後一道防線,堅持有錯必究、有責必問。   (原標題:找準著力點 以扎實舉措落實“兩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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